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202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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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成立于2007年10月13日,是辽宁省法学会下设的单科研究会。省法学会会长陈素芝在成立大会上说:“希望法理学研究会能够坚持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作风,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学会的相关研究成果能够为政府决策所服务,能够为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所服务。”通过选举程序,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于沛霖教授当选为首届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2018年12月22日,根据省法学会指示,经过换届,法理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产生,现任会长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共计七十二人,其中顾问、会长各一人,副会长十四人,常务理事三十人,秘书长一人。在以往的工作中,法理学研究会各位理事在我省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正确地政治方向,服务大局。组织了十一次学术年会,二十余次学术座谈会和学术沙龙。自成立以来,法理学研究会各位理事一方面立足于法学基础理论的科研学术工作,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多级别国家规划项目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出版了数十部法学专著和教材,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知名学术期刊发表了数量可观的法学学术论文,学术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成果奖。另一方面,结合我省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投身所在地区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与法律服务工作,如参与国家、地方人大、政协立法论证会、专家座谈会、例行工作会、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为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供专家意见书、受邀赴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部门展开法治宣传讲座、开展地方相关政府机关委托的智库、立法项目研究等等。我会理事广泛担任省、市立法、监察、司法、行政的立法专家咨询委员、法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等社会职务,履行社会职责。另外,法理学研究会还组织调研、广交朋友、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提出大量咨政建议,为政府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这些工作,为我省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层次及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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