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202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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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是辽宁省法学会下属的学科研究会,前身是“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7月,辽宁省法学会决定将原“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调整为“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新成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同年7月5日,辽宁省法学会向大连海事大学暨法学院发出《关于筹备成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暨召开首届民法研讨会的函》(辽会函[2005]12号),确定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利民教授为研究会会长候选人,全面负责筹备工作。同年7月19日,辽宁省法学会下发《关于筹备召开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会议的通知》(辽会[2005]31号),正式启动研究会成立筹备工作。同年10月28日,“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帆宾馆隆重召开。王利民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2010年、2015年连任会长。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为进一步提升辽宁省民法学研究的组织条件,为民法学研究事业提供一个新的发展平台,经省法学会和省民政厅批准,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组织基础上成立社团法人辽宁省民法学会,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利民教授任会长。研究会自成以来,每年举办学术年会,集结热爱民法学研究的法学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就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主题撰写论文、发表观点,并组织论文评审,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表彰。研究会以年会为契机,先后邀请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同志、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两任)秘书长张新宝和王轶教授等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参加年会并作专题学术报告。同时,研究会还根据需要,举行各类专题学术研讨会,就相关主题组织专门研究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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