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年05月04日

来源:

分享:

【字体: 中 打印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同意承办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的批复》,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由兵团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4年8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部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二)分论题

  1.“一带一路”建设与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

  2.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研究

  4.生态文明建设与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5.西部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6.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建设与传播研究

  7.西部地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策研究

  8.西部地区历史文化立法保护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截稿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4.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4个。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各省(区、市)法学会组织专家对本地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初评时要加强对征集论文的审查,做好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二)终评

  各省(区、市)法学会按照征集论文总数15%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兵团法学会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报送的论文进行再次筛选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

  四、论文报送

  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论文原稿、论文匿名稿(隐去个人信息)和论文登记表(Excel表格)一并报送至市法学会会员联络部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十九届西部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联系人:袁 丁 65862733、13709453358

  电子邮箱:cqhyllb@163.com

  附件:

  扫码下载《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报送论文登记表》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1号 版权所有 辽宁省法学会
辽ICP备0700404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码2101030200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