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宏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持续推动法学会工作走深走实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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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法学会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注入强大动力,为法学会推动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提供重要遵循。

    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纳入工作整体布局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予以强化,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等工作中明确任务要求。二是聚焦重点攻坚。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服务法治实践的主攻方向,承担上级重点研究课题4件,纳入年度重点立项课题12件;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载体,推动资源、力量下沉到基层,最大限度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硬化措施督导。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2023年全省法学会系统大调研、大督导工作内容,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纳入各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年度考评指标,以督促干、以考促进。就进一步发挥法学会专业和人才优势,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方面,达成高度共识。

  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结合“首席”制度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是法学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法治实践平台。辽宁省法学会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持续深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共聘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834人(省级32人,市级182人,县级620人),参与解决“四个重大”问题695件(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212件、重大风险防控146件、重大矛盾纠纷调处160件、重大信访积案化解177件)。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召开后,辽宁省法学会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在锻造品牌、打造名牌上再下功夫。一是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切实破解县级法学会的履职难题。二是开展新一轮试点,在省内6市中各选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地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基层“扎根落户”。三是规范工作平台,结合省委政法委推动实施五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联系点”等嵌入其中。四是优化专家队伍,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有人能做”向“有能人做”提升。

  三、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融入基层一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辽宁省于2014年印发《辽宁省法学会关于“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的实施意见》,依托基层司法所在乡镇、街道建立基层法律服务(顾问)站1346个,覆盖率达99.41%。2023年结合主题教育,把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作为专题调研内容,形成了《关于全省法学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服务(顾问)站建设的措施》等。同时,指导所属29个研究会建立完善了52个基层法治实践基地。这些基层站点和实践基地,为法学会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有效发挥了“桥头堡”作用。下一步,辽宁省法学会将在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上持续用力:一是着力抓完善。推动优质资源配置向站点倾斜,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落实有专家、有场所、有机制、有保障等要求,并抓紧树立一批示范引路的先进典型。二是着力抓协同。推动法学会与各有关部门基层资源力量的有效整合、有机融合,以“人才入股”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三是着力抓创新。重点推广“订单式”“指尖上”服务模式,把“传统阵地”与“线上阵地”结合起来,构建更加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辽宁省法学会将深入研究谋划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措施,出台工作指引,以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主要抓手,持续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体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作者为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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