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召开第十九届“辽宁法治论坛”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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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辽宁省法学会在沈阳市召开第十九届“辽宁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作视频讲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闵宏林主持论坛并讲话。

  第十九届“辽宁法治论坛”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法治保障问题研究”为主题,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论坛共征集论文1100篇,评出一等奖论文10篇,二等奖论文20篇,三等奖论文40篇,评选沈阳市法学会等10家单位为优秀组织单位。在论坛开幕式上,举行了第四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颁奖仪式,表彰了10位第四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作主旨报告。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紧紧围绕论坛主、分论题作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要创新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努力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围绕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法治问题,聚焦“三年行动”中不断遇到的问题,组织各方力量,从法治层面研究提出解决之道,努力形成更多具有辽宁特点、适合辽宁省情,有分量、有深度、有价值、能推广的理论研究成果。要提出关键性咨政建议。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要建设复合型法学智库,充分发挥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等平台的作用,吸引专家学者,组建符合辽宁实际、能为辽宁所用的法治智库,提高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研究整体能力,切实发挥法治实践参谋助手作用。

  会议要求,要勇于担当作为、严谨治学、为国育才,更好服务党和人民。要遵守学术规范,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真正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成为党委政府信得过、人民群众靠得住、单位基层离不开的优秀法治人才。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体系和教学体系改革。充分发挥辽宁作为法学大省的优势,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法学学科设置,推动全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培养振兴发展所需的法治人才。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大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号召,走出“小课堂”,走进“大社会”,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参与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党委政府、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有关领导同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省属研究会负责同志,各市、县法学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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