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专题座谈会,围绕相关问题深入研讨,征求意见建议。
辽宁拥有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经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论证,借鉴全国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省委依法治省办拟推动在全省打造一批(红色)法治文化基地,首批拟打造“我国第一枚金属国徽与宪法精神塑造”“‘鞍钢宪法’与现代企业制度”“普法发源地与法治宣传创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家破产企业与现代破产法律制度”“‘锦州苹果’与廉政法治建设”等五个基地。
(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将立足辽宁红色资源禀赋,充分挖掘其中所蕴含的法治元素,接续传承其中所彰显的法治精神,凝集定位其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的时代价值,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和支撑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同时,将以普通群众为重点对象,坚持大众化、分众化、多元化导向,通过故事化、数字化、实景化等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真正“触手可及”“日用而不觉”,潜移默化、久久为功,推动全省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开展、提质增效。
下一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组织开展
专题
研究,分别形成具体建设方案(报告),并推动相关地区做好“实体转化”,真正将“五个基地”打造成具有鲜明辽宁特色品牌。
首批拟打造的五个(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名单
●我国第一枚金属国徽与宪法精神塑造
新中国第一枚金属国徽是由沈阳第一机器厂制造的。国徽由红、金两色组成,符合“中国特征”,体现“宪法精神”。
●“鞍钢宪法”与现代企业制度
“鞍钢宪法”是20世纪60年代在鞍山钢铁公司孕育出的一种独特企业管理模式,核心内容包括“两参一改三结合”。随着时间的推移,“鞍钢宪法”所体现的精神和原则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褪色,反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展现出更加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普法发源地与法治宣传创新
本溪市被誉为“全国普法发源地”,新时代新征程上,应与时俱进挖掘本溪普法发源地的时代价值,实现普法宣传与红色文化融合发展,为全国普法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家破产企业与现代破产法律制度
1986年8月3日,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企业,为我国国企改制探索出了新路径。同年12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企业破产法》。破产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锦州苹果”与廉政法治建设
“锦州苹果”故事发生在辽沈战役的主战场——锦州。毛泽东同志深受感动,先后三次提到“锦州苹果”,并以之教育全党,严守革命纪律,保持革命本色,传承革命精神。2022年8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锦州考察时再次提到“锦州苹果”:“毛主席说‘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